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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白雪岚,就仿佛成了背着父母偷偷进了糖果屋的小孩子,兴奋得血脉迸张,低头吻住柔软的唇,舌头探进去,肆意地翻搅吸吮。
深吻后,一只手在可爱的身体上摸索,把衣物一一剥净了,低下头,从额头沿着鼻梁、嘴唇、下巴、项颈……一路吻下来。
吻到了白皙结实的小肚子上,双唇流连忘返,在散发着甜味的肌肤上徘徊。
和白日冷漠疏远的宣怀风相比,不,和晚上把他孤零零丢下,还铁石心肠地不回来的宣怀风相比,眼下这一个,实在是太惹人怜爱了。
人对于自己一直深深渴望的东西,总是无时无刻不想着的,但有时候忽然到了眼前,又会生出患得患失,忧患不安的情绪来。
白雪岚遇上别的事也就算了,遇上宣怀风,竟比普通人也不如。
对着如初生婴儿般无遮无掩的白玉身子,宣怀风又毫无知觉,他却感到比宣怀风醒着时还难对付些。
这么完美矜贵的人儿,抱紧了,唯恐弄伤他,不抱紧,血管里那股不要命的亲昵劲又无法发泄。
白雪岚乱糟糟地想着,放任脑里数不清的或赞或叹,或激动或不安的念头互相打着架,在绸缎似的肌肤上印下数不清的虔诚的吻。
他知道,用迷香,是小人的行为。
轻薄一个被迷晕的人,更是小人中的小人。
宣怀风是绝不会对小人用虔诚这样的字眼的,他如果听到,肯定露出那种招牌似的冷艳轻视的表情。
自己这虔诚,也只有自己可感知罢了。
白雪岚在将大快朵颐的狂喜中尝到一丝心酸,便在漂亮的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。
自己也脱了衣裤,半跪在床上。
怀风实在太乖了,随着他怎么摆布姿势,四肢柔韧舒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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