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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黑暗里摇摇头,也不管他可能看不到,转身凑到他胸口。隔着薄薄一件棉衫,传来他温热的体温,这是长长的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刻,她以为会有事发生,但他只是伸手抱她,在她背后拍了拍,轻声道:“明天我有晨会,早点睡吧。”
夜沉似水,头顶上传来空调换风的声音,窗外是这个城市不变的背景音,也不知究竟是什么,轻微却也顽固,隆隆的在无数高楼大厦围成的深谷中回荡。叶嘉予好像很快就睡沉了,隽岚的瞌睡却回不来了,她一动不动的躺着,胡思乱想,想下午看的那个房子究竟是哪里不对。
很久才有了答案,那间屋本身很好,宽绰的越层,算作英制,有两千多平方尺,连厨房也看得到风景,却让隽岚觉得与己无关,原因很直白也很简单叶嘉予不在,她没有办法想象从今往后在这里过日子,对她来说,他就像是一个坐标系的原点。从他们初初认识开始,五年了,都是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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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道以北,回归线以南,岛上的日子,每一天都是差不多的,一切都流失的那么隐隐,时间、年纪、或者还有一星半点别的什么东西。对章隽岚来说,在指缝间溜走的一天又一天,清晰而简单,没有悬念的分成两种:和叶嘉予说过话的日子,没和叶嘉予说话的日子。
算到这一天,他们在此地已经住了一年有余,叶嘉予的公寓一千两百尺,也就是一百多平米,在这个岛上尚且可以算是豪宅的尺寸,卧室只得一间,两人睡在一张床上,却可能好几天都说不上一句话。嘉予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半夜,到家的时候,隽岚已经睡了。到了早上,如果有晨会,他七点钟不到就要出门,如果不用开会,就睡得晚一点,十点钟敲过才去上班。所以,隽岚起床的时候,他不是已经走了,就是还没醒。
一开始,隽岚还会叫醒他说声再见,后来渐渐简化成一个告别的吻,再后来连吻也省了。她一个人梳洗,穿衣,吃早饭,出门下楼,坐地铁到中环站,然后再走五分钟的路去上班。她工作的地方在金融街,一间半大不小的咨询公司,亚太区的生意不多,总共不过一百来个职员,做些数据建模分析方面的事情。办公室在三十一楼,坐在她对面的是部门助理,也就是整个办公室二十来个人合用的秘书,一个正宗的香港妇人,英文名字叫Fion,bullpen里的小职员当面背后全都尊称她一声菲姐。
一年前,隽岚刚入职的时候,菲姐当她是从大陆来讨生活的普通职员,只对她说些泛泛的客气话,后来知道她住的地方看得到香港公园和太平山,照广告上说的,是“城中难得的尊贵居所”,便开始对她另眼相看,慢慢的话也多起来了,成天与她说些家长里短的事情,主题无非就是三个儿子,老公,菲佣。
“小孩子啊,很麻烦的,等你有了就知道了。”这样的话,菲姐几乎每天都要说一遍。
隽岚每次听到总是有些迷茫,她知道自己是早已经认定了嘉予的,潜意识里想当然的以为他们会一起度过一生,但那些有关结婚,建立家庭,生孩子的细节,她从来没有想过。她对于幸福的定义朦胧而宽泛,只需要小小一方天地,有点风有点雨有点雪有点灿烂的阳光,好让她和嘉予在这伊甸园里做点爱做的事,就好像从前,他们在美东度过的那些日子,就行了。而嘉予的理想就复杂远大的多了,大到她难以描摹掌控,远到未来的五年十年,近到每一天,可能都有详详细细的计划,时间紧张到不够用。
相形之下,隽岚的经历那么普通。她跟嘉予是大学同学,比他低两届,毕业之后也去美国读过一年多的书,拿了硕士文凭,但那间学校的名字却是叫不响,每次人家问起来,她都要犹豫一下到底要不要说,免得被当成“克莱登大学”的毕业生。说到底,她去美国不是求学问,不是镀金,也不是沽名钓誉,只是为了叶嘉予,跟着他,和他在一起。
第二天,叶嘉予起的很早,隽岚醒过来的时候,他已经打好领带准备出门了。
隽岚猜他肯定没吃早饭,赶紧说:“昨晚炖了虫草瘦肉粥,我热一下给你。”
“不用,快迟到了。”他淡淡道,说完就拿上车钥匙走了。
给叶嘉予炖补品,是叶妈妈派给隽岚的光荣任务。她原本什么家务都不会做,现在硬生生学了几种粥汤的做法,兢兢业业的炖出来。只可惜负责进补的那个人却不那么积极,难得吃一点倒好像是给她面子。
叶嘉予走后,隽岚莫名的心情低落。从家里出来,她坐地铁去公司,路上不过十几分钟。接下去的那一整天,无非就是打开电脑,对着那些数字,开会、建模、写分析报告、再开会作presentation。有时候,隽岚忍不住会想,自己念高中的时候究竟是怎么了,哪根筋搭错,高考的第一志愿竟然填了数学。她从小算术就不好,大学四年、研究生两年,读的极其痛苦,如果没有叶嘉予,就完全是煎熬的日子。
来香港之后,数不清的几百天都是这样过的,今天也是一样,只除了一件事,跟从前截然不同,那就是郁亦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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