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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合上饭盒,从椅子上起身,但并不急着赶路,而是伸展手臂,将外套脱下,递到夏茯的手上。
“你拿着我的外套先跑吧,刚好把衬衫遮一下。我不太喜欢跑步,这里离公司近,我快点走一阵子也就到了。”
那件昂贵的西装外套上还沾着青年的体温,柔软的布料贴住她的手背,就像他轻轻地牵住了她。
为了实习,她穿的是纯白的棉质衬衫,沾了水少不了要露出内衣形状。
夏茯抿了抿嘴唇,将衣服披在肩上。
她望向不远处的出口,果断道:“那可不行,哪有丢下大哥的道理?都说晴天下雨,狐狸嫁女。这么难得的景色,我陪你一起走吧。”
他有心脏问题,所以不能快速跑动,现在把一个病人丢在雨幕里未免也太不人道了。
要不是她习惯了夏日有方景澄在身侧撑伞的日子,两手空空出了大厦,方斯宇大可以先打着她的伞回去。
“一起么?”
那一刻方斯宇似乎对她笑了一下,可夏茯没能看清,因为他很快就转过身,迈开了脚步。
“我也不想让你淋雨,慢跑我还是可以的,还是一起动起来吧。”
老惦记着他身体不好,她都快要忘记方斯宇和方景澄一样也是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,为了保持健康,平时少不了各种科学锻炼。
她眼睁睁看着方斯宇在几秒内拉开了距离,急忙像滚轮里飞奔的仓鼠一样紧紧追了过去,边跑边央求说:
“也不叫慢跑吧!你腿比我长,太快了!等等我、等等!”
青年在纷乱的雨中回望她,看她摆动的手臂、发红的脸庞、明亮的眼眸,记忆这在偷来的一瞬。
毕竟雨不会一直下。
银发的青年抬起足以容纳两人的伞面,露出俊美而年轻的面庞。他勾起嘴角,嗔怪说:
“怎么大夏天出门也不知道带个遮阳伞?某些护花使者当得也太马虎了吧。还好我有先见之明,顺手多带了一把。”
她最终会回到弟弟伞下。
方景澄拥住兔子般扑入怀中的女朋友,他抬起手掌,笑眯眯地搭在夏茯肩上,慢慢剥下了属于方斯宇的那件西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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